绍兴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0-12-16 13:30:38    来源:绍兴楼盘网

贷款买房成为了很多购房者的第一选择,在申请贷款时我们可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不少购房者会更倾向于选择公积金贷款,可以获得更低的贷款利率。接下来让我们看下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是什么吧!

绍兴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申请条件:

根据绍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购房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购买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按不低于本市最低缴存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六个月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三个月以上),且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二)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缴纳公积金,本人或配偶必须有一方为绍兴户籍;
(三)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个人自住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尚不足以支付所需资金,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
(五)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六)同意以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配偶未申请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八)职工购买预售新建商品房的,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4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九)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正常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贷款申请人配偶或贷款申请人直系亲属(仅限于未婚成年子女与父母),若该户家庭有超过两人缴存公积金,由一名正常缴存人提出申请,另选一名正常缴存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余人只能作为共有人;
(十)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信贷政策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满足以下禁止性要求,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职工家庭已申请过两次公积金贷款或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职工信用不良,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职工连续缴存未满六个月,或月缴存标准未达到规定的最低缴存标准,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1. 申请环节:申请人需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2. 受理环节: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将会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贷款申请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将会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3. 审查、审核环节:公积金中心审核人员将会对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于需要核实的材料,进行核实。审查核实之后,对于审核通过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4. 核准环节:公积金中心审核人员将会根据审核情况,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并送达同意贷款短信;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5. 送达环节:对于审核通过予以贷款的申请,将会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分享此文章 链接分享 二维码分享

扫码查看资讯详情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市网)”的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 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房产知识有疑问?专业的置业管家将为您答疑解惑!